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究竟是怎么回事?

admin 16 2022-08-12 11:02:09

红星新闻消息,由于未与食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没有鉴定猝死原因等,谢家家属仍然与食品公司未就责任认定和相关赔偿问题协商一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受劳动法保护?猝死地点未在工作岗位,是否不属于工伤?这一事件背后存在的矛盾争议,或许与更多“临时工”的维权都有关。

入职仅37天62岁女工夜班期间猝死 究竟是怎么回事?

入职37天后

62岁女工夜班时间猝死

为了补贴家用,早已过了50岁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的谢金针,离开家乡河南项城李寨镇后韩村,经中介介绍来到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她于今年7月1日,成为河北家家红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的一名员工。

8月6日凌晨0点10分左右,正上夜班的谢金针,在员工用餐时间倒地猝死。这一天,距离谢金针正式入职仅过去37天。

对于猝死原因,谢金针儿子的朋友韩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我们都认为谢阿姨的猝死,和食品公司不合理的白班夜班工作安排、长时间过劳工作有着直接关联。”

据韩先生透露,谢金针一共上了22天白班和14天夜班,期间仅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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