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赔偿标准适用于新消法退一赔三吗?

admin 29 2022-09-04 22:20:34

大家好,成成来为小伙伴们解答以上问题,价格欺诈赔偿标准适用于新消法退一赔三吗?相信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吧,下面大家来一起看看吧

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

【案情简介】

2014年4月8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广告显示:10400mAh移动电源,“米粉节”特价49元。当日,王某便在该网站上订购了以下两款移动电源:金属移动电源10400mAh银色69元,*移动电源5200mAh银色39元。王某提交订单后,于当日通过支付宝向公司付款108元。同月12日,王某收到上述两个移动电源及配套的数据线。同月17日,王某发现使用5200mAh移动电源的原配数据线不能给手机充满电,故与公司的客服联系,要求调换数据线。公司同意调换并已收到该数据线。后来,王某以公司对其实施价格欺诈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网络购物合同,王某退还公司两套涉案移动电源,并请求公司赔偿500元,退还购货价款108元,支付快递费15元,赔偿王某交通费、打印费、复印费100元。

【法律解读】

一审法院认为,涉案网络购物合同有效,手机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欺诈,王某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王某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涉案网购合同有效,消费者拥有公平交易权和商品知情权。由于手机公司网络抢购此种销售方式的特殊性,该广告与商品的抢购界面直接链接且消费者需在短时间内作出购买的意愿。王某由于认同手机公司广告价格49元,故在“米粉节”当日作出抢购的意思表示,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价格应为49元,但从手机网站订单详情可以看出,王某于2014年4月8日14时30分下单,订单中10400mAh移动电源的价格却为69元而非49元。

此后,手机公司虽认可手机商城活动界面显示错误,存在广告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之情形,但其解释为电脑后台系统出现错误。

由于手机公司事后就其后台出现错误问题并未在网络上向消费者作出声明,且其无证据证明“米粉节”当天其电脑后台出现故障,故二审法院认定手机公司对此存在欺诈消费者的故意,王某关于10400mAh移动电源存在欺诈请求撤销合同的请求合理,对另一电源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合同,二审法院准许。

据此,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王某退还手机公司上述两个移动电源,手机公司保底赔偿王某500元,退还王某货款108元,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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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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